申请人不管是自行申请或者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,这都是历经层层程序,才“千辛万苦”拿到的专利证书。但是,这不意味着可以放松“警惕”。专利申请成功后,也应当注意以下问题。
一、注意维持专利权
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,专利权人应当注意每年的费用缴纳。应该在每年期满前一个月,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。期满未缴纳或缴纳金额不足的,专利局会发出缴费通知书,通知专利权人从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,同时缴纳滞纳金。
二、当心专利权被无效
专利申请自授权之日起,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。对专利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便不复存在。
三、专利权终止
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两种:
1、未缴费终止: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,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,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,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。
2、期限届满终止: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20年,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,依法终止。